Terms Of Service
多IP主机服务条款
多IP主机服务条款
欢迎使用多IP主机产与服务!
本服务条款是多IP主机所有产品与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服务条款而事实上使用了多IP主机服务,即表示您与多IP主机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
关于本服务条款,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多IP主机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或加下划线形式提示您注意。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服务条款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多IP主机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询问,多IP主机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多IP主机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 通则
1.1. 本条款中“服务”指:多IP主机官网(网址:www.duoipzhuji.com,下同)向您提供展示的所有产品以及相关的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
1.2. 多IP主机服务的种类、服务标准、使用规则、结算方式及计费标准等,以多IP主机官网及购买具体服务时的页面说明为准,本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3 多IP主机有权随时对多IP主机服务规则进行调整,并通过网站公示、邮件通知、短信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而无需另行获得您同意。
2 服务规则
2.1 服务开通
2.1.1 您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通过多IP主机官网在线选购所需服务,您在线选购服务产生的订单即为“电子订单”。双方也可根据实际合作需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等文件。
2.1.2 部分多IP主机服务的开通可能需要双方另行签订单独的服务协议,单独的服务协议可能以电子文档形式展示,也可能是独立的纸质稳定形式展示,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续费协议及开通服务。
2.2 服务费用
2.1. 多IP主机服务结算方式、计费标准将在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
2.2. 多IP主机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您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3 客户权利义务
3.1 您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您购买的多IP主机服务并收的多IP主机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2 您在使用多IP主机服务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互联网秩序和安全;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便利:
(1)实施涉嫌博彩、赌博、“私服”、“外挂”等非法活动;
(2)实施诈欺、虚伪不实或误导行为,或实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益的行为;
(3)发布、传播垃圾邮件(SPAM)或包含反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低俗等违法违规信息;
(4)违反与多IP主机网络相联通之网络、设备或服务的操作规定;
(5)实施违法或未授权之接取、盗用、干扰或监测;
(6)实施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病毒、木马、恶意代码、钓鱼等方式,对网站、服务器进行恶意扫描、非法侵入系统、非法获取数据等;
(7)实施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多IP主机服务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8)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扰乱多IP主机服务的运营或他人对多IP主机服务的使用;
(9)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多IP主机公司任何产品或任何部分、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等;
(10)因从事包括但不限于“DNS解析”、“安全服务”、“域名代理”、“反向代理”等任何业务,导致您自己频繁遭受攻击(包括但不限于DDoS攻击)且未及时更正行为,或未根据多IP主机公司要求消除影响,从而对多IP主机服务平台或他人产生影响的。
如多IP主机发现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多IP主机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多IP主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3.3 您不应在多IP主机服务或平台之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您对自己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4 您应按照多IP主机的页面提示及本服务条款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3.5 您同意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服务展示页面的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您了解上述协议及规范等的内容可能会不时变更。
3.6 您对自己存放在多IP主机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多IP主机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7 您对您存放在多IP主机云平台上的数据内容负责,如因上传、发布的公开信息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3.8 您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3.9 您了解多IP主机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如多IP主机安全产品并不能保证您的硬件或软件的绝对安全),但多IP主机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多IP主机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多IP主机违约。您同意和多IP主机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3.10 数据备份系您的义务和责任。虽然多IP主机可能会配置必要的具有日常数据备份功能的工具,但并不意味着数据备份是多IP主机的义务。多IP主机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用户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4 多IP主机的权利义务
4.1 多IP主机应按照服务条款约定向您提供多IP主机服务和售后支持。
4.2 您理解并认可,多IP主机在必要时将会对您使用的产品服务进行机房迁移、网络升级等调整。
4.3 用户数据的保存、销毁与下载
您存放在多IP主机上的数据为您所有,多IP主机除执行您的服务指令外,不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及披露,除非:
(1)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行政或司法等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
(2)您和多IP主机另行协商一致的;
(3)如果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数据;但前述披露仅在为您提供服务的必要范围内,且多IP主机要求第三方承诺,第三方应仅为提供服务目的使用其获得的数据且按照不低于本服务条款的标准对其获得的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5 知识产权
5.1 您应保证提交多IP主机的素材、对多IP主机服务的使用及使用多IP主机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基于侵犯版权、侵犯第三人之权益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其他适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多IP主机提起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则您应赔偿多IP主机因此承担的费用或损失,并使多IP主机完全免责。
5.2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多IP主机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多IP主机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5.3 您承认多IP主机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多IP主机或第三方所有。除多IP主机或第三方明示同意外,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保密条款
6.1 保密资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资料,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6.2 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同意对获悉的对方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资料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除非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要求或上述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外,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不得对外披露。
6.3 本服务条款双方明确认可保密资料是双方的重点保密信息并是各自的重要资产,本服务条款双方同意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资料等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资料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6.4 本条款不因本服务条款的终止而失效。
7 期限与终止
7.1 本条款自您在多IP主机官网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服务协议”后生效,有效期涵盖双方整个合作期限。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在您使用多IP主机服务期间持续有效。
7.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1) 您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a.您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b.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多IP主机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费用;
(2)您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多IP主机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您遭遇该等行为而给多IP主机或者多IP主机的其他的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多IP主机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多IP主机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多IP主机内部的通畅联系,多IP主机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并不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费用。
8 通知和送达
8.1 您应当保证和维护您在多IP主机网站注册填写的资料的有效性,您的资料若存在虚假、无效等任何可能导致您无法及时获取业务通知、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等情况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2 您应当根据多IP主机官网发布的联系方式向多IP主机发送通知,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8.3 多IP主机可以不定期以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中的1种或多种向您发送与多IP主机服务有关的业务通知、服务提示、验证信息等各种业务通知,以及营销广告。
8.4 各方均应保证其联系方式真实、有效,通知自发送之日视为已送到收件人。
9. 违约责任
9.1 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9.2 您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多IP主机违约:
(1)多IP主机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9.3 在任何情况下,多IP主机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多IP主机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9.4 在任何情况下,多IP主机对本服务条款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10 责任限制
10.1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腾讯云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使服务发生中断。出现下述情况时,多IP主机应及时与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多IP主机将予以免责。
10.2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10.3 您理解并同意,多IP主机的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多IP主机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多IP主机不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所以您也同意,即使多IP主机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单若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多IP主机违约,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问题。
10.4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对相对方任何间接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损失、相对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承担责任(及时该方已经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1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 本服务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1.2 在执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12 附则
12.1 多IP主机官网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是本服务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多IP主机官网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与本服务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2.2 如果任何条款在性质上或其他方面理应地在此协议终止时继续存在,那么应视为继续存在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
12.3 本条款中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2.4 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多IP主机所有,同时多IP主机保留未经通知客户修改条款的权利。
IPv4地址租赁分配服务合同
IPv4地址租赁分配服务合同
本服务条款是多IP主机IP租用产品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服务条款而事实上使用了多IP主机服务,即表示您与多IP主机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
在这里,您或者您的公司将被称为乙方;多IP主机将被称为甲方,产品指IPv4地址租用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IPv4地址租用及分配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IPv4地址分配:根据第2条规定支付的租赁费用以及下文规定的甲方的契约和协议,甲方特此为乙方提供IPv4地址租赁及分配服务。经授权和执行本协议后,IPv4地址将分配到乙方指定的数据中心,并授权乙方的数据中心将IPv4地址广播和路由到乙方的服务器,用于本协议第1.2.2条所规定适用范围。如果乙方的数据中心或其上游带宽提供商需要有关授权的任何其他文件来广播IPv4地址,双方将协商合作处理。
1.1.2 除第1.1和1.2条明确规定的任何一方或任何雇员,管理人员,董事,会计师,财务,法律或其他代表任何形式的陈述和保证之外,并不存在对于IPv4地址(包括关于IPv4地址的状态,适销性,适用性,或针对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或其所有权的陈述和保证)的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
1.2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2.1 乙方的责任:乙方本着诚意,同意尽最大努力与甲方合作达成IPv4地址的租赁及分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相关信息和权限(如IP地址数据库用户访问权),采取必要措施,执行相关文件/协议,以配合甲方成功地实施IPv4地址的租赁及分配。
1.2.2 IP使用状态:乙方接受甲方所提供的IPv4地址状态,甲方保证所提供的IPv4地址不被列入任何黑名单或受主要顶级域名封锁。乙方不得使用IPv4地址进行任何非法或滥用目的,包括垃圾邮件,电子邮件营销,并将遵守甲方在本协议中所述的可接受使用政策。如果甲方收到关于使用IPv4地址的任何投诉,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将立即采取行动调查和纠正任何此类投诉。乙方还将负责不正确使用IPv4地址相关的任何费用,以及修复由此不当使用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害的费用,乙方将按照USD 20/IP/事故服务费支付给甲方。未能在48小时内解决任何违反可接受使用条件的行为,将导致立即停止IPv4地址的使用。乙方同意支付由于乙方或乙方的用户使用而导致的任何黑名单移除可能发生的所有成本,支出和费用损失。如果乙方违反RIR或本协议的政策,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不提供任何退款。
1.2.3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乙方同意并保证(及其雇员,代理商或通过承租者的IP地址空间访问的任何人)遵守RIR的政策,并且不会:
(1)将IP地址空间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i)故意或明知地传播,接收或散发任何淫秽,色情,威胁,诽谤或其他非法信息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信息;(ii)故意或明知地黑客入侵扫描行为;(iii)从事任何欺诈性交易或行为;(iii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故意或明知使用IP地址空间来传播,接收或散发任何可能由于不雅,骚扰种族歧视,暴力或其他令人反感的内容而导致他人受到冒犯的信息或材料。
(3)使用IP地址空间传播或散发未经请求的大量信息,信息分发和慈善或其他招揽。
1.2.4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名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用甲方分配的IPv4地址进行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1.2.5 乙方对使用甲方分配的IPv4地址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乙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1.2.6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2条内容规定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2 服务内容、费用与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订单和网站所列明或双方所同意的租赁价格和费用,作为向甲方租赁IPv4地址和有关的附带支出(如有)。
2.2付款将按年计算。乙方将在租赁开始前至少7天进行首次付款。此后,在租赁期限下一年度开始前至少30天之前,需要进行后续付款。如果付款逾期14天,甲方保留暂停或终止租赁的权利。
3 期限与终止
3.1 本条款自您在多IP主机官网购买IP租用服务后生效,有效期涵盖双方整个合作期限。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在您使用多IP主机服务期间持续有效。
3.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乙方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a.您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b.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
4 保密协议
4.1双方同意,自披露之日起三(3)年内,披露保密资料仅限于乙方和甲方的董事,高级职员,合伙人,成员,或有必要知道的员工,不得未经事先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无论是个人,法人或其他实体)披露。除非如果资料是(a)在公开披露的时候存在于公共领域,(b)披露后进入公共领域,而并非由于接收方的过错,或(c)接收方通过没有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得到。 “保密资料”是指:
(1)甲方保密资料: 甲方的业务方法,政策,程序,技术,研究或开发项目,成果,销售信息和财务信息;
(2)乙方保密资料: 乙方的业务方法,政策,程序,技术,研究或开发项目,成果,销售信息,财务信息;
(3)其他保密资料: 任何有形形式的信息,被标记为“保密”,或者口头或视觉上披露的信息在披露时确定为“保密”,并在披露的三十(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确认,具体参考日期,时间和信息披露。
4.2不可披露: 除非在任何进一步的书面协议中另有规定,否则每一方均不可披露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5 争议解决与责任免除
5.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发生争议协商未成,可依法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5.2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约定之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地震、洪水、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
(2)战争、罢工、骚乱等政府或社会异常现象;
(3)相关法律、法规的生效、废止、调整、变更等。
5.3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并告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事件等有关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
5.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内,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5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6 一般条款
6.1 责任限制:
(1)根据本协议规定,甲方对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所引起的所有索赔的总累计责任限于百分之百(100%)乙方向甲方为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已支付的总款项。上述责任限制是累积性的,而不是针对每次事故。
(2)不论是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或之后,乙方利用本协议产生的任何间接的,相应的,经济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或附带的损失或损害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关于任何第三方于合同,侵权或其他方面提出的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独立承包商: 甲方是独立承包商,而不是乙方的雇员,代理人,合资企业或合伙人,这是双方需要明确的。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或诠释为乙方与甲方或甲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之间建立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
6.3 转让: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转让人的利益具有约束力并且适用本协议。但本协议或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责任均不得由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授权同意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方;但是,任何一方可以在以下情况,转让本协议及其权利和责任,而不需要征求对方的同意: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大部分业务或资产,或在兼并,合并,股权变动或其他类似交易。
6.4 协议终止:合同到期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将终止。本协议终止或终止后,适用的规定仍将生效。
6.5 条款效力瑕疵:若因本协议的任何管辖法律致使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的某一部分变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此等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情况到此为止,而不得影响或损害该条款中其他部分或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可执行性。
6.6 使用名称和标志:乙方同意甲方将其名称和标识用于新闻发布在甲方的客户列表上(可能发布在其网站上,印刷品或在甲方的设施中显示)。
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多IP主机所有,同时多IP主机保留未经通知客户修改条款的权利。